職稱 |
承辦業務 |
分機 |
課長 |
1.綜理本課業務。
2.承接首長交辦事項。
3.接洽協商代表會交辦案件。 |
1301 |
技正 |
1.代理課長業務。
2.協助課長接洽協商代表會交辦案件及出席會議(勘)。
3.主辦前瞻計畫提報作業及重大工程等案件。
4.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2 |
技士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天然災害查報業務及彙整。
3.上級補助治山防洪計畫及工程。
4.山坡地保育利用業務及土石開挖業務。
5.湖山水庫回饋案彙整。
6.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4 |
技佐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業務及彙整。
3.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工程及轄內道路路面修補工程。
4.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8 |
技士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業務及彙整。
3.水利行政業務及河川地管理業務。
4.市區公共工程(含雨水、污水下水道) 業務彙整。
5.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5 |
技士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農地重劃區內工程及業務。
3.生活圈計畫業務彙整。
4.斗六市交通設施
5.國土利用監測計畫-土地用變遷偵測管理系統變異點查詢。
6.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3 |
技士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路政業務及公路局補助道路系統業務彙整。
3.抽水機保養、保管業務。
4.廢水、廢道業務。
5.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11 |
技士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建築管理法規及使用執照(73-86年間)補發等業務。
3.農村再生公共設施改善計畫業務及彙整。
4.配合建設課農業使用及非都市土地編定變更案勘查。
5.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9 |
課員 |
1.道路挖掘申請案件及列管工作。
2.道路修補路面業務督導及相關工作。
3.土地徵收及地上物補償查估業務。
4.公地撥用業務。
5.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4 |
里幹事 |
1.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市地重劃等業務。
2.公共設施完竣查定。
3.有線寬頻業務。
4.無現有農舍證明及土地使用分區証明書等核發作業。
5.國宅興建及低收入農宅業務。
6.建管單位核發建、使照及土地地號套繪管制等業務。
7.協助辦理工程規劃可行性評估案。
8.工程相關法令彙整。
9.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務。 |
1308 |
里幹事 |
1.預算編擬及預算控制工作。
2.工程進度列管及彙整。
3.課內總務及物品採購。
4.市長臉書、道路報修、便民服務等案件彙整追蹤。
5.工程空污費申請及保固金退還。
6.本課人事相關業務。
7.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7 |
臨時人員 |
1.負責轄區內經辦工程及行政業務。
2.舊有房屋證明核發及會勘業務。
3.違規廣告物及環保業務。
4.轄內排水溝蓋遺失及破損緊急修復工程。
5.承接首長以及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5 |
工友 |
1.支援各轄區勘查。
2.辦理轄區道路路面補修業務。
3.協助抽水機保養、保管業務。
4.承接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9 |
技工 |
1.支援各轄區勘查。
2.協助路名牌、地名牌及反射鏡工程業務勘查。
3.協助負責民眾現場(或電洽)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5項之受理窗口業務。
4.承接主管臨時交辦或指派之工作與任務。 |
1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