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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平地景觀造林」之方式為何?

平地景觀造林之對象為平地及海岸低產農地為主要對象,並位於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其造林面積應毗連2公頃或同一地段毗連5公頃以上,申請時需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土地登記謄本或承租契約書(正本)
三、地籍圖騰本
四、身份證
五、斗六市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六、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