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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使用證明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檢附資料/其它說明

應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3.分區使用證(非都市土地免附)
4.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5.目的事業主管機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備註:
每件收取新臺幣伍佰元,每增加一筆土地者,另收取新臺幣參佰元;證明書每增加一份,每份加收新臺幣壹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