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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申報

業務名稱:契稅申報
業務類別:契稅
承辦課室:財政課
處理期限:十天
應檢附證件:
1.契稅申報書2份(向稅務局或本所索取)。
2.契約書正本1份(查驗後退還)及貼印花契約書影本1份。
3.建築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第一類)1份。
4.房屋稅籍證明書影本1份。
5.契約雙方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1份、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1份。
6.法院拍賣案件應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影本1份。
7.其他:使用執照或建築執照影本1份、房屋門牌整編證明書1份、委託書(授權書)正本1份等。

網路申報:(網路申報傳輸成功後,請將應備文件送本所辦理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