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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雲林縣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傷亡濟助自治條例」全文,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及涉訟輔助自治條例」,業經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2次定期會延長會期第27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並經雲林縣政府112年12月21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11432A號令公布,檢送上開自治條例修正條文1份。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