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日期: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例假日除外)。 二、地點: (一)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申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二)農會(久安倉庫):受理申報種稻(繳交公糧) 三、為配合流行性感冒防疫措施,請申報人員務必全程配戴口罩(請自備)。
一、申報日期: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例假日除外)。
二、地點:
(一)公所農經課:受理申報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申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二)農會(久安倉庫):受理申報種稻(繳交公糧)
三、為配合流行性感冒防疫措施,請申報人員務必全程配戴口罩(請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