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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12日以台內法字第1120400970號令定自施行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