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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公告「死廢畜禽冷藏設施」為有助環境改善之環保設施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建設課

本案公告事項如下:
(一)「死廢畜禽冷藏設施」為有助環境改善之環保設施。
(二)施行日起申請飼養豬場、飼養雞場、飼養鴨場或鵝
      場且達畜牧法第4條第1項飼養規模之農業用地作農
      業(畜牧)設施容許使用案皆應設置,申請日以公所
      收文日期為基準。
(三)有關冷藏設施之類型及大小為無限制,得於合理功
      能需求下自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