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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交通部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92條第3項、第9項及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該 條例部分條文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工務課

主旨:

函轉交通部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92條第3項、第9項及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該

條例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說明:依據交通部112年6月28日交路字第112001922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