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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之雲林縣「核有一般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參加「團體 微型傷害保險」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有關本縣「核有一般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參加「團體微型傷害保險」1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新光慈善基金會112年5月31日(112)新壽慈善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為照顧經濟弱勢家庭,提供意外風險保障,本府結合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新光慈善基金會,提供本縣「核有一般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參加「團體微型傷害保險」,本次加保對象共計9,581人,相關說明如下:
  (一)投保對象:15歲至70歲(含)112年4月核有一般(非低收入戶、非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二)投保期間:112年6月15日-113年6月14日。
  (三)投保金額:新台幣30萬元整(依規定累計投保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整)。
  (四)給付項目: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身故。
三、發生意外身故或失能時,請洽新光人壽中區理賠課(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645號3樓)辦理理賠事宜,聯絡電話:04-22540200分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