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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雲林縣幼兒園教保服務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業經雲林縣政府112年5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07016A號令發布。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