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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農民投保「高粱收入保險」,由雲林縣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保險費,公告1份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建設課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年4月20日農金字第1125064311A號書函公告「112年度1期高粱收入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並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每公頃以3萬元為上限)。112年度雲林縣政府對農民投保旨揭保險商品補助百分之四十保險費,讓農民獲得全額保障。

三、旨揭保險投保方式由高粱契作營運主體之農會(雲林縣為斗南鎮農會、土庫鎮農會及北港鎮農會)擔任保險人並製作清冊統一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