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保險法及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年4月18日農金字第1125064241A號
書函公告旨揭保險商品為農業保險商品,並補助保險費二 分之一(每公頃以3萬元為上限)。
三、本縣承保地區為斗六市、古坑鄉、斗南鎮及林內鄉,請該轄區農會依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
辦法規定受理農民申請本 府及農委會保險費補助,補助款由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 代為
撥付予保險公司,農民僅負擔扣除補助後之部分保險 費。 四、旨揭保險商品本年度銷售
截止日為6月15日,請協助廣為宣 導並轉知轄內種柚農民及產銷班,112年度有意願投保
的農民可洽明台產險公司銷售聯繫窗口申辦,由產險公司專人 服務。
四、檢附該公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