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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8組本縣責任區巡察委員林文程及浦忠成,訂於112年4月25日至本縣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一、依據監察院112年2月10日院台業壹字第1120730218號函辦理。

二、本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112年4月25日下午1時10分至2時10分於雲林縣政府一樓法律諮詢室辦理,是日如有民眾陳情案件登記時,縣府將另行通知相關單位先行瞭解案情,並屆時與會備詢說明。

三、另有關「陳訴書表單」格式,民眾可至縣府全球資訊網站(www.yunlin.gov.tw)/縣民服務/雲端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綜合規劃科/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雲林縣-民眾陳訴書表單下載格式/項下查詢,並提前將表單填妥後傳真至(05)534-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