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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快篩試劑檢測結果為陽性之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五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自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