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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1年度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業務交流」提案及研討結果,已更新於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2月21日院臺法字第1121004501號函辦理。

二、隨函影附司法院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