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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依據行政院111年11月10日院臺金字第1110031265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