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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南澳鄉災害防救辦公室設置要點」修正令、公告、總說明、完備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及本鄉鄉務會議決議(111年06月24日南鄉秘字111000917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