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26日衛部救字第1111340419號函(如附)辦理。 二、指揮中心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並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另檢附指揮中心來函及填寫說明如附件。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26日衛部救字第1111340419號函(如附)辦理。
二、指揮中心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並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另檢附指揮中心來函及填寫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