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國內茂谷柑產業發展,並振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及後疫情時代生鮮果品海外市場通路,爰辦理旨揭計畫,以提
升業者外銷意願及穩定國內產銷。
二、本計畫獎補助原則說明如次:
(一)獎勵對象:
1、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
2、計畫實施期間茂谷柑鮮果出口總量須達3公噸。
(二)獎勵期間(以報關日期認定)及外銷目標:
1、獎勵出口期間:111年2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
2、出口數量目標:700公噸。
(三)受理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以下稱生產力中心)。
1、聯繫專線:(02)2698-2380、電子郵件信箱:cpcagriexport@gmail.com。
2、收件地址: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信封正面請註明「111年臺灣茂谷柑海外拓銷獎勵計畫」及
「寄件單位」。
3、線上申請:臺灣水果海外拓銷獎勵平臺,網址:twfruit.tw;首次申請者,請電洽生產力中心申請帳號密碼。
(四)出口獎勵品項及出口號列:
1、茂谷柑鮮果實,貨品稅則號列:08052900102。
2、請確實申報貨品出口稅則號列,申報其他號列不予獎勵。
(五)海外拓銷獎勵金獎勵基準:
1、歐美、中東地區國家:每公斤16元。
2、中國大陸:每公斤4元。
3、其他地區:每公斤8元。
(六)出口登記方式(預登記制度):
1、登記期限:
(1)111年3月15日正式實施日起,外銷業者最遲應於報關日後2個工作天內,向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出口登
記;報關日以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為準。例如:報關日期為111年3月15日(星期二),外銷業者最遲應於3月
17日(星期四)之前登記,逾期者以退件處理。
(2)111年2月1日至3月14日為寬限期間,該期間出口貨品仍應檢附相關規定文件辦理出口登記,惟得不受報關日後2
個工作天限制,並於111年3月21日前完成補登記。111年3月15日預登記制度正式實施日後出口貨品,逾期登記
案件不予受理經費獎勵申請。
2、登記時應上傳文件:
(1)外銷果品農民交貨明細表。
(2)出口報單掃描檔(加註與正本相符)。
3、申請表單自動戳記帶入登記時間戳記,未辦理登記、登記逾期、登記資料錯誤、缺漏等案件,將不具申請獎勵金請
領資格,如外銷業者仍提出申請者,由生產力中心逕行退件不另通知;如登記申請資料誤繕未依限修 正者,亦退件
不予受理。
4、出口登記以一出口報單號碼為單位,逐筆填寫預報表單。
(七)獎勵申請方式:
1、業者應於出口後並完成進口清關程序,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生產力中心申請:
(1)海外拓銷獎勵金經費申請表。
(2)海關開立之出口報單第五聯正本(出口證明聯)。
(3)運輸業者開立之裝運提單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
2、出口數量如與出口登記時有落差,請按實際出口數量修正;如出口報單與海運提單數量差異,以數量少者計算。
(八)抽查機制:
1、外銷業者辦理出口登記時,即表示同意農委會提供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出口品項等資訊予財政部關務署,以利
辦理復運進口開櫃查驗作業。
2、出口貨物倘未符檢疫標準或果品品質明顯差異、農藥殘留檢驗不符目標國標準規定,致遭輸入國退運或銷毀而未
實際出口拓展市場,該批貨品除不予獎勵外,將提高該業者爾後出口抽查比例,並將相關供貨農民團體、集貨場
或個別農民名單轉致本會農糧署加強輔導。
(九)檢送「111年臺灣茂谷柑海外拓銷獎勵計畫作業規範」(如附件)。
三、為維護我國外銷茂谷柑出口品質及國際形象,請轉知外銷業者務必考量我國茂谷柑果品特性、出口運輸距離及抵達目
標市場之貯架壽命,並注意維持運銷過程果實冷藏保鮮等環節。同時應向國外通路及消費者宣導臺灣果品特性,包括
推薦食用方法、合適貯藏溫度、最適時用天數等資訊,以強化目標市場消費者認同與需求。
四、檢附111年臺灣茂谷柑海外拓銷獎勵計畫作業規範於附檔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