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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1年「文化資源潛力點開發計畫」補助案,即日起受理申請,歡迎踴躍提案並請協助轉知所屬,轉請查照。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一、依據該局111年3月4日文資綜字第111300235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構)及民間團體,共同發掘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潛力資源,爰該局辦理「文化資源潛力點開發計畫」補助事項。

三、補助對象: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其附屬機關(構)、國營事業機關(構)、國立大專院校

(三)國內立案之非營利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僅補助經常門)

四、計畫申請補助經費額度,以每案經常門30萬元或每案資本門50萬元為原則,受補助單位須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供配合(自籌)款。計畫執行期程自該局核定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五、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檢送申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各10份至該局審查(含計劃書內容word電子檔案光碟一份,非產權單位申請者需併附產權單位之合作或授權協議書),逾期不受理。

六、補助經費限制:該局得依據立法院審議通過之當年度預算額度進行補助案件數量、補助經費上限等調控,申請或受補助單位須無條件配合辦理。

七、本項補助計畫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該局官網首頁-最新消息(https://www.boch.gov.tw)下載,並請協助轉知所屬或相關單位。

八、本府各單位如有提案,請於111年3月28日前提送文觀處彙整,俾利後續提案;各鄉鎮公所及其他單位請逕自向該局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