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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農業局「111年高雄市都會區農特產品展售行銷推廣活動」假111年2月26日-2月27日(六、日)專案辦理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請有興趣之農民、產銷班,踴躍報名參加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建設課

一、為農特產品行銷推廣,該局於111年2月26日-2月27日(六、日)訂於下午3時至下午9時,假高雄市鼓山區凹子底公園
       舉辦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請貴單位推薦轄內之農民、產銷班,踴躍報名參加。

二、報名資訊:

  (一)請有意願參與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者,由縣市政府或農會等農民團體推薦,請優先推薦具有「有機農產品標章」、「CAS
       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認證標章」及「台灣農產生產溯源QR Code」等各項認證者,另為配合本局建立
       展售小農資訊平台,請各單位協助推薦轄內之農民填寫「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於111年2月18日(五)前將「農特
       產品展售小農資訊」及「報名表及證書或認證文件」傳真至該局批發市場管理科,並確實以電話確認俾利彙整。

  (二)本展售活動原則以高雄55攤位,該市原住民攤位2攤、青農攤位3攤及南部其他縣市攤位10攤配置,惟因攤位有限,
        該局保留篩選參展單位之權利,並於展售行程確定後另行通知。另「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於先前場次報名已繳
        交完成可免交。

  (三)為鼓勵各單位踴躍推薦參與,建請各單位對參加本年度展售活動之工作人員酌予獎勵。

  (四)有關報名表「產品種類品項」請務必確實填寫,以利該局後續作業,並請遵守本活動現場相關規定。

  (五)聯絡人:鄭文嬋小姐,傳真:07-7462166,電話:07-7995678分機6179。

三、為配合中央政策,日後本活動食品販售業者凡販售「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
      花生、紅豆、綠豆、黑豆、黃豆、蕎麥、薏苡(仁)、藜麥、芝麻(胡麻)、小米、大蒜、香菇、茶葉、紅棗、枸杞子、
      杭菊、雞、豬、羊、牛」等20項散裝食品,應標示其「原產地(國)」,標示方式可以卡片、標記(籤)或標示牌
    (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擇一為之。

四、為有效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將視未來2周疫情發展情形,倘本活動延期將另發文通知各相關
      單位;活動倘按原定時程舉辦,請各參展攤商配合現場防疫措施(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及落實實名制),以提供
      民眾安全無虞之消費空間。

五、相關表格置於附檔,請自行下載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