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雲林縣政府補助「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百分之四十保險費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建設課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1年1月11日農授金字第1115064012A號書函公告,111年度「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
       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投保該保險商品,得依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向農委會申請保險費補助,農民應
       自付保險契約投保比例達十分之一以上,農委會即補助以保險契約投保比例百分之一百所計算保險費之二分之一。
       亦即,農民應負擔百分之十保險費,農委會始補助百分之五十保險費。

二、111年度(含第1期及第2期稻作)雲林縣政府對農民投保旨揭保險商品補助百分之四十保險費,讓農民獲得全額保障。

三、請水稻類農民、產銷班、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踴躍投保,有意願的農民可至各鄉鎮市農會或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各
  服務據點申辦,以降低生產風險。

四、檢附公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