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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 110年度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社會課

  1. 本市65歲以上(45/10/14前出生者)並於110年8月2 日前設籍本市者,發放110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
  2. 長者在斗六市農會或郵局有帳戶者,預定於110年10 月6日分別轉帳匯入各長者帳戶。
  3. 無上述金融機構帳戶者,將於110年10月6日起至110年10月25日(含)止由戶籍地里幹事發放現金;如於本發放期間尚未領取者,請儘速與貴轄里幹事聯繫。
  4. 領取現金方式之年長者因故外出不在家,延長發放日  至110年11月1日(含)止,逾期視同放棄,嗣後不予補發。
  5. 戶籍查調造冊日(110.8.2)後戶籍遷入、遷出或死亡者不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