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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院臺法字第1100167722號令發布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所定辦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行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