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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府「110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租金及設備補助計畫」業經核定,請符合條件之身障者提出申請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社會課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暨67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旨揭資料請至請至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網頁--公布欄--縣府公告(勞工福利科)(https://labor.yunlin.gov.tw/1118.htm)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