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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機關防制縱火應有的認識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政風室

機關防制縱火應有的認識: 1. 限定出入口,但消防緊急逃生門不可上鎖。 2. 隨時注意辦公場所內所發生的事,在出入口應有專人定時巡 (監)視,保持警覺心。 3. 主管應時常提醒同仁對縱火防制的警覺,若員工發現有舉止 怪異的民眾應立即向上級反應、處理。 4. 確認場所內的門、窗都在正常無損壞狀態,並均能確實上鎖。 5. 面對外部的門縫應盡可能狹小,以防縱火者從門縫塞入點燃 的物品,導致擴大燃燒。 6. 確認擁有出入門鑰匙的名單,預備鑰匙保管應注意,如有鑰 匙遺失應設法追回或換新門鎖。 7. 信箱應使用金屬或不可燃材質,以防已燃的紙張或布投入擴 大延燒。 8. 對於儲存室、倉庫等場所或區域,對出入人員應管制,並僅 有授權或管理者才可出入。 9. 建議加設夜間照明設備,在離開下班後能自行控制開燈。 10. 場所內、外走廊、樓梯間盥洗室等勿堆放紙張、垃圾等可燃 物。 11. 下班前應確定門窗閉鎖。 12. 每日上班時應指派人員檢查門戶有無損壞,並檢查各項滅火 設備均在定位並確實可運用。 13. 定期進行消防演練,針對場所特性,做好防護計畫,落實防 火管理制度,加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強化火災應變能力及 警覺性。 14. 發生火警,應趕快廣播逃生,並採報警(119)、引導逃 生、滅火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