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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雲林縣村里民大會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9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決議三讀修正通過,並經雲林縣政府109年8月13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3797A號令公布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行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