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52220號函。
(二)、雲林縣政府110年5月6日府教特二字第1100526190號函。
二、目的:
(一)提升家長民眾對兒童權利公約之認知。
(二)增進家長民眾親職教養行為符合現有法律規範。
三、辦理機關:
(一)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雲林縣斗六市立幼兒園。
四、參加對象:本縣斗六市就讀公私立幼兒園幼兒之家長及社區民眾,本場次100人為限。
伍、辦理時間:111年3月26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40分。
六、活動地點:雲林縣斗六市立幼兒園三樓禮堂。
七、報名方式:請於3月18日(星期五)之前報名,聯絡電話:05-5328749轉121或傳真:05-5322230張琬菁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