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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維護宣導─幫友抓姦查個資 警涉洩密遭起訴

為幫好友反害己!劉姓男子因懷疑邱姓妻子與呂姓男子搞外遇,竟委託高中同學、台中市東勢分局東興派出所羅姓員警幫忙,多次透過警政署系統查詢邱女、呂男車行紀錄,未料,最後劉男抓姦沒成功,反使得羅姓員警被台中檢方依公務員洩密罪起訴。

起訴指出,羅姓員警(45歲)原本任職東勢派出所,去年10月調至東興派出所,他從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間,多次透過警政署應用系統查詢呂男、邱女名下的所有車輛與車籍資料,又以警政署配發的帳號與密碼,進入警察局智慧型車行紀錄查詢系統,查詢邱女與呂男的車行紀錄。

羅男取得邱女、呂男資料後,再以電話或line轉給劉男,劉則藉此掌握妻子與呂男行蹤,希望能抓姦成功,未料,劉男雖提出相關資料控告妻子與呂男通姦,卻因他取得的資料無法證明兩人外遇,呂男與邱女最後都獲不起訴。

但台中檢方偵辦案件時,意外發現羅姓員警涉嫌洩密,交由警政署調查後,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起訴羅。

-轉載中時電子報2016年8月10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