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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廉政宣導─臺南市政府水利局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

蘇○○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約用人員,自民國103年10月30日起迄今負責承辦三爺溪流域之水利工程採購案,陳○○係某營造公司之負責人,詎蘇○○為謀求私利,竟利用經辦採購之機會,自109年間起多次收受陳○○交付之賄款,作為其協助陳○○所有之營造公司快速領得估驗款之對價,不法所得合計新臺幣48萬元。

案係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參與協助,經搜索、約詢被告及多位證人,認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