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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工廠火災致8死 防火管理人等涉刑責

【工廠火災致8死 防火管理人等涉刑責】

彰化某工廠4月25日發生火災,造成8死、14輕重傷的重大事故。彰化地檢署經連日調查,已傳訊工廠防火管理人及現場主管,認為兩人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嫌。

呼籲各工廠的 管理權人 及 防火管理人 時時警惕:務必落實防火管理,並強化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措施,以利災時確保全廠生命財產安全。

✅平時務必 落實各項日常檢查,並管制用火用電安全,如遇有特殊、異常狀況應立即向管理權人及防火管理人反應,並即刻處理。

✅每半年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的對象應為場所內所有員工,外籍人士也應參加訓練,並確保所有人員均瞭解並熟悉廠區防火安全措施及緊急事故應變流程。

✅火災發生時,應謹記往下往外安全逃生 或 於相對安全區關門避難 等原則,以保命求生為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