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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宣導─食藥闢謠專區〔網傳「市售牛奶含禁藥,請避免食用」的新聞報導影片,請問是真的嗎?〕111.08.03

該報導是102年11月間的錯誤訊息,當時商業週刊運用未臻嚴謹之報告,即認定國內生產的牛奶有藥物代謝物殘留,引發國人消費恐慌,後續相關單位均已澄清:

 

1.周刊運用之乳品檢驗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要求該周刊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相關資訊,並於102年11月24日上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所送資料齊備性及數據品質,會議決議認為所送資料尚未齊備,以所提供之數據品質且缺少佐證之相關學理資料,不足以支持所公布之結果。

 

2.食藥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檢測市售鮮乳產品及原料生乳,均符合法令規定,請國人安心飲用:
(1)食藥署針對報載所刊登其中的8件產品抽樣檢驗,檢驗產品中9項塑化劑、荷爾蒙類、抗憂鬱劑、止痛劑及86項「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檢驗結果均未檢出。

(2)農委會於102年11月26公布國內13家優良農產品(CAS)驗證之乳品工廠收購酪農原料生乳之檢測結果,檢測項目包括塑化劑、止痛劑,以及6類86項動物用藥品殘留,全部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

 

3.周刊發表聲明:
商業周刊102年11月27日聲明表示「關於『牛奶駭人』報導……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這並非我們的初衷,對此,我們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