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消費者保護宣導─跨境網購食品應注意輸入規定,當心觸法受罰111.07.18

鑑於跨境網購盛行,時有電商平台促銷或網紅開箱分享,吸引民眾嘗鮮購買,惟跨境網購涉及輸入規定產品或須檢疫豬肉製品,將有可能觸法受罰,甚至涉及刑責!

  關務署臺北關說明,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凡涉及輸入規定貨物,須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不得以簡易報單通關。常見緝獲食品如:螺螄粉或魷魚絲等,進口人須補具輸入許可證及報關文件;倘若涉及不准輸入之大陸物品,則另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准專案輸入許可證,未配合辦理者,恐將延宕貨物通關提領,甚至遭受處分。另外,肉製品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如:疫區產製香腸、肉鬆或含肉寵物食品等,擅自輸入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臺北關提醒國人,跨境網購務必辨別所購買產品成分標示,並注意輸入食品相關規定,並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等主管機關查詢相關規定。如有通關疑問,亦可至臺北關網站(http://taipei.customs.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