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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宣導─民眾未報備就引進境外之多層次傳銷組織,遭罰!111.06.06

民眾未報備就引進境外之多層次傳銷組織,遭罰!

公平會於111年6月1日第1601次委員會議通過,「愛健康 iHealth NMN共贏天下」(下稱愛健康共贏天下)領導人楊君在臺引進並實施境外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楊君於109年10月起將設立於美國之愛健康公司多層次傳銷組織引進臺灣,對外宣稱該傳銷組織為愛健康共贏天下團隊,楊君領導該團隊並以舉辦說明會方式,招攬500餘位民眾加入該團隊成為美國愛健康公司會員。由於楊君在臺灣推廣美國愛健康公司之獎金制度,具有多層次傳銷團隊計酬特徵及多層級獎金抽佣特性,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規定之多層次傳銷,故楊君引進外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組織並為該事業招攬傳銷商,屬引進並實施境外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之行為,但未於開始實施前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已違反前述法令規定。
   公平會再次提醒,民眾倘欲引進境外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組織或計畫至我國實施,應事先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規定,檢具載明法定事項之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