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死亡六個月內,就其遺產填寫遺產稅申報書,檢附相關證件,向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申報遺產稅。
申報遺產稅應檢附之證件:(櫃台化案件:當天;一般案件:二個月內)
1、遺產稅申報書乙份。
2、繼承系統表乙份。
3、被繼承人除戶謄本乙份。
4、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乙份。
5、拋棄繼承權者,須檢附法院核准之拋棄證明函(死亡後兩個月內至法院辦理) 。
6、遺產中有房屋者附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7、遺產中有外鄉鎮土地者附死亡當年度公告現值。附註:以上證件向中區國稅局
雲林分局辦理遺產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