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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產稅應檢附何種證件?核定期間?

被繼承人死亡六個月內,就其遺產填寫遺產稅申報書,檢附相關證件,向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申報遺產稅。
申報遺產稅應檢附之證件:(櫃台化案件:當天;一般案件:二個月內)

1、遺產稅申報書乙份。

2、繼承系統表乙份。

3、被繼承人除戶謄本乙份。

4、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乙份。

5、拋棄繼承權者,須檢附法院核准之拋棄證明函(死亡後兩個月內至法院辦理) 。

6、遺產中有房屋者附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7、遺產中有外鄉鎮土地者附死亡當年度公告現值。附註:以上證件向中區國稅局

雲林分局辦理遺產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