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期間自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二、參加標租集中場攤位之自然人或商業負責人須為設籍於本市六個月以上(以戶籍登記為準,至113 年 9月25日止)之成年人,且未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1)自然人投標應具備下列要件情形之一(每戶以一個攤位為限):
A.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B.經發證或登記有案目前仍從事攤販業者。
C.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並有工作能力者。
D.經里長證明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者。
(2)商業投標:商業應依法登記,且所營業務為餐飲業。
自然人、商業負責人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承租集中場攤位,合計最多以四個為限。
本集中場營業項目除餐飲外不得經營其他項目。
三、投標資料購買:自公告日起至 113年 9 月25 日中午12時止,除例假日外,每日上班時間,向本所農經課洽購投標資料,每份酌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四、投標截止日:需於113年 9月 25 日下午17時以前寄達斗六市府文路38號或由專人送達本所招標文件收受處,逾期逾時寄(送)達者無效。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113年9月26日上午10時,於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斗六市府文路38號)開標室,地點如有異動於開標前一天在本所前另行公告。
六、詳細資料請參閱附檔(包含標租公告、投標須知、位置示意圖及租賃契約樣張),歡迎電洽本所農經課:05-532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