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及補(變更)申報日期:自1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地點: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申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於市公所農經課申報,種稻(繳公糧)於市農會(久安倉庫)申報。(例假日除外) 三、為配合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申報人員務必全程配戴口罩(請自備),未配戴口罩者禁止入場辦理申報。
一、申報及補(變更)申報日期:自1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地點: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申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於市公所農經課申報,種稻(繳公糧)於市農會(久安倉庫)申報。(例假日除外)
三、為配合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申報人員務必全程配戴口罩(請自備),未配戴口罩者禁止入場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