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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8組本縣責任區巡察委員林委員盛豐及范委員巽綠,訂於111年5月2日至本縣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公所

一、依據監察院111年4月7日院台業壹字第1110730461號函辦理。

二、本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111年5月2日上午10時10分至11時10分於西螺鎮公所二樓簡報室辦理,是日如有民眾陳情案件登記時,本府將另行通知相關單位先行瞭解案情,並屆時與會備詢說明。

三、另有關「陳訴書表單」格式,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轉知民眾可至本府全球資訊網站(www.yunlin.gov.tw)/縣民服務/雲端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綜合規劃科/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雲林縣-民眾陳訴書表單下載格式/項下查詢,並提前將表單填妥後傳真至(05)534-0017。

四、檢附監察院行程及陳訴書表單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