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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衛生福利部「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建設課

1.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10月14日府健行二字第1090558820號函。

2.衛生福利部函請宣導「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