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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防颱準備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政風室

防颱準備

臺灣地區因為氣象上的「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平均 每年高達百億元以上,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災害是颱風 所造成的。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內政 部便在消防署成立中央防救中心,邀集國防部、教育部、 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中 央氣象局等相關部會,結合各單位的力量,共同執行災害 防救事宜。各級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的防救中心,執行 災害搶救工作。但是生命財產還是要靠民眾自己事先做好 防範工作,提早做好下列防颱準備,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 最低。

一、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 落。

二、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三、家庭應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 物、飲水等。

四、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五、河、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及早遷 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六、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 儘早疏散。

七、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 走,以免發生損失。

八、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 所。

九、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觀潮或戲水,以免被巨浪捲 走。

十、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十一、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以免發生觸電。

十二、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以免發生意外。

「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颱風在眾多 自然災害中,是最能事先預知,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的。 只要在颱風來臨前防範得宜,必能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