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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相關規定!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政風室

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

公務員參加前項活動,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公務員參加第一項活動,如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籌辦或邀請,應先簽報其長官核准及知會政風機構登錄後始得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