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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109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公告、 實施要點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社會課

 

一、依據勞動部109年9月8日勞動福1字第1090135884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申請人91年1月1日起至109年10月16日止非自願離職,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與配偶108年 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者。 三、受理申請日期:自109年9月14日起至109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詳細規定請參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及公告,申請資料若不敷使用或詳情可逕至勞動部網站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