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斗六市公所臨時人員(殯葬管理所)徵才公告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徵才機關: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二、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

五、工作項目:協助辦理殯葬業務

六、工作地點:斗六市八德生命園區

七、上網公告期間:自112年3月10日至112年3月15日。

八、工作待遇:工資按月計薪,每個月新台幣29,580元整。

九、僱用期間:自112年進用上班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十、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性別不拘。

3.年齡:年滿18歲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5.需具備熟悉櫃台受理申請案能力及工作服務熱忱。

6.假日或夜間可配合輪值或加班辦理殯葬相關業務。

十一、報名方式:於112年3月15日前檢附報名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相關證照証明影本(無則免附)於上班時間(8:00-17:30)親自或委託送達至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斗六市殯葬管理所郭盈君小姐,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斗六市公所斗六市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

十二、甄選及錄取:

1.本次甄選由本所就符合條件之人員中,由本所就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逕為辦理書面審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無適合之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2.經通知錄取後,電話通知報到上班,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三、聯絡人及電話:(05)5332000轉分機 1104 郭盈君小姐

十四、其他: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參加本所臨時人員甄選: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未獲宣告緩刑者。

4.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8.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9.涉有利益迴避法者,應自行迴避。(無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