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臺北市農會「台北花市農民市集」參展報名事宜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農會109年9月17日北市農總字第109000057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於台北花卉產銷股份有限公司A館1F戶外廣場(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8號A館)辦理「台北花市農民市集」,現場規劃20個農產品展售攤位;展售時間為每週五、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展售共分五梯次,報名截止日為每梯次前二週,錄取名單於展售前十日公告:
(一)第一梯次:10月16-17日及10月23-24日(共2週次)。
(二)第二梯次:10月30-31日及11月13-14日(共2週次) (11月6-7日休市)。
(三)第三梯次:11月20-21日及11月27-28日(共2週次)。
(四)第四梯次:12月4-5日及12月11-12日(共2週次)。
(五)第五梯次:12月18-19日及12月25-26日(共2週次)。
三、本活動參展單位之參展資格須為農民、漁民、休閒農場、農會、漁會、農業產銷班、農業合作社(場)或經農政單位證明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四、參展單位須填寫報名表並詳實填妥資料(報名表如附件一),向其所屬農會、漁會或農政單位於推薦單位核章欄加蓋機關或團體印信,再行上台北農會官網(http://www.tfa.org.tw)/服務項目/台北花市農民市集/參展報名,填寫網路報名表單,並以照片型式上傳報名表。
五、參展單位須檢附主要展售產品109年1月1日以後農藥檢測相關證明文件方為有效,並以照片型式上傳;資料未詳列填妥者,不予受理。
六、參展規範及須知如附件二;參展評選標準如附件三。
七、經審核錄取之報名單位,本會將以電話通知參展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