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四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洗錢防制法»
藝人楊繡惠,在影片中重現直播情境告訴民眾,一定要注意冒用名人照片及名字的直播或網拍,千萬不要上當!「打詐新四法」上路後,政府將嚴辦、嚴懲冒名廣告,並運用更多打詐工具,藉由分析詐騙網站,運用數位足跡、GPS定位與M化車取證等高科技蒐集證據;此外,數位發展部也將設立「打詐通報查詢網」,可以快速查詢疑似詐騙簡訊、內容,查看是否有通報紀錄等,並大幅縮短檢舉涉詐廣告訊息等下架處理流程,減少被詐騙人數。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資料取證規範:增訂網絡流量紀錄調取規定,以提升偵查詐騙的效率。增強程式保障,需經法官同意後才能執行相關取證措施。
»科技偵查及保障法
* 科技偵查手段:允許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使用GPS、M1化車(可能指的是監控設備)及熱顯像儀等技術工具,限定這些技術的使用期限為24小時或2日內,超過期限需經法官同意。
»洗錢防制法
* 加強洗錢防制:強化對於詐騙資產的追蹤與管理,並將洗錢金額超過1億元的罪行列為重罪,加重刑罰。
旨在全面防範並打擊各類詐騙行為,從金融、電信到科技偵查,均採取更為嚴格的措施,提升政府對詐騙犯罪的反應能力,保護社會大眾免受詐騙之害。
政府全面推動打詐新四法,以落實我國打詐法制新里程碑,加重刑罰展現政府打詐決心,並期盼透過全國上下一心,共同打詐,使政府打詐作為更具成效,讓民眾的財產安全獲得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