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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宣導─充電商品廣告誇大電池容量 公平會開罰!110.11.18

充電商品廣告誇大電池容量 公平會開罰!

公平會於110年11月17日第1570次委員會議通過,秒賣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下稱秒賣公司)於好物快寵網站銷售Uah貓砂盆智能伴侶(除臭專用)商品,廣告宣稱為電池容量升級 4,000mAh的二代產品,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消費者挑選充電型電器商品時,電池容量大小影響充電週期,是決定購買的重大因素之一,如果選購的商品電池容量不如廣告宣稱,需要增加充電的次數,可是會讓人心情不美麗。秒賣公司於廣告宣稱商品電池容量升級為4,000mAh,實際上提供給消費者電池容量為2,600 mAh的商品,兩者相差過大,造成消費者錯誤認知,其藉此招徠交易相對人,足以影響消費者做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登廣告不應過於誇大,需注意實際提供的商品規格是否符合廣告宣稱,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