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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火災時逃生對策 111.02.08

一、平時

在平時即要有危機意識,多利用機會瞭解消防安全常識及逃生避難方法,另外,認識平時居住之環境或辦公處所之消防設施及逃生避難設備,事前擬妥逃生避難之計畫,並加以預習,於狀況發生時,便能從容應付,順利逃生。

二、進入陌生場所時

進入陌生場所時,應先尋找安全門、梯、查看有無加鎖,熟悉逃生路徑,尤其是夜宿飯店、旅館或三溫暖等公共場所,更應特別注意有兩個不同逃生方向出口最安全。消防安全檢查記錄不佳之場所更是避免進入為宜。

三、發生火警時

可採取下列三項措施:

(一)滅火:

滅火最重時效,能於火源初萌時,立即予以撲滅,即能迅速遏止火災發生或蔓延,此時可利用就近之滅火機、消防栓箱之水瞄,從事滅火。如無法迅速取得這滅火器具,則可利用棉被、窗簾等沾濕來滅火。但如火有擴大蔓延之傾向,則應迅速撤退,至安全之處所。

(二)報警:

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如利用大樓內消防栓箱上之手動報警機,或是電話打“119”報警同時亦可大聲呼喊、敲門、喚醒他人知道火災之發生,而逃離現場。如打“119”報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詳細說明火警發生之地址、處所、建築物狀況等,以便適切派遣消防車輛前往救災。

(三)逃生:

當火災發生時,掌握契機,迅速判斷,正確的逃生,保全性命是最佳之道。逃生時,務必保持鎮定,切勿驚慌,以致張惶失措,更勿為攜帶貴重財物,而延誤了逃生的時機。

-轉載自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