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現今 「人性受科技刺激而改變」,應如何看待這「潘朵拉魔盒」? 管見以為:一、 善用資安專才,研發核心技術以因應,誠 屬必要。 二、科技發展迅捷,則成文法恐 有不及,或可運用司法判例及行政裁定之 彈性,與時俱進,先行框列「資訊蒐集及 運用範疇」。 三、框列「資訊蒐集及運用 範疇」,應受「保護規範原則」檢視、權衡, 務求符合「立法意旨所保護價值」,更係 維護「人性價值」的具體彰顯。
曾經「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現今 「人性受科技刺激而改變」,應如何看待這「潘朵拉魔盒」?
管見以為:一、 善用資安專才,研發核心技術以因應,誠 屬必要。
二、科技發展迅捷,則成文法恐 有不及,或可運用司法判例及行政裁定之 彈性,與時俱進,先行框列「資訊蒐集及 運用範疇」。
三、框列「資訊蒐集及運用 範疇」,應受「保護規範原則」檢視、權衡, 務求符合「立法意旨所保護價值」,更係 維護「人性價值」的具體彰顯。